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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具体负责房屋、房改规划在本区的实施工作。
二、负责本区房屋的权属管理和本区的房屋登记发证管理,依法确定房产权属;依法调解处理房屋权属纠纷。
三、负责本区房屋交易市场的管理;发布本区房产交易综合信息;负责本区房产交易、租赁、中介经纪服务等管理工作。
四、负责本区各类房屋的使用、安全鉴定及房屋设备的检查监督,协调本区房屋的防汛工作。
五、负责本区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;拆迁许可证的核准管理;裁决拆迁纠纷;负责辖区内拆迁单位的资质管理。
六、负责本区的物业管理工作;委托有关机构负责本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;负责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资质的初审;指导居住小区、大厦等实施物业管理;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。
七、负责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工作;负责公有住房出售,实施住房货币化的管理工作;负责廉租住房配租的管理;参与本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相关工作。
八、负责本区房屋管理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,负责信息、档案和综合统计工作。
九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地 址:东城区育群胡同21号
办公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;下午:1:30—5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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